桂林地 第一百一十七章 同生,共死-《书上江湖传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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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直至如今她背弃了天书,但她仍旧记得天书说过的话。

    ...

    天书上曾说,身为奴仆,毕生的职责与荣耀,便是为主人抛头颅洒热血,对主人命令说一不二。奴仆终其一生,注定为主人而生,为主人而死,有自己的欲望是大罪大恶。

    她仍旧记得,天书的枷锁曾经将她牢牢锁住。那道似乎枷锁无时不刻不在告诉自己,天书上言,在主人没有放弃此条守则的情况下,奴仆不得做违背此准则:便是不可做伤害主人生命、健康、利益、财产的任何事。

    在主人没有放弃此准则的情况下,奴仆不得放弃此准则:奴仆定以主人的命令,为最大命令。

    奴仆生的孩子,也将是主人的奴仆,终其一生为主人效力。

    得不到主人命令之时,奴仆不得擅自干涉其他人等任何事。

    ...

    直到她的主人身死,她恢复自由之身,才拾起自由身前的记忆,记忆里有阳光、有花草、有父母、有家人、有爱。

    她才恍然,原来天书上言,只是虚妄。

    原来天书上所言,只给她留下了无可磨灭的痛苦追忆和伤疤。

    她身前的主人从未把她当人,她只是一道工具。

    她额头上有一道伤疤,准确来说,是一朵花。是她主人身前为寻乐,命令她用冰冷的尖刀自己刻出的花。

    她的双手曾经沾满无数人的鲜血。有熟人的鲜血,有陌生人的鲜血、更有婴儿及老妇的鲜血,以及她的父母的鲜血。

    在用尖刀于自己额头上刻出一朵花之时,她有过痛苦。在用尖刀血刃自己的父母之时,她犹记手起刀落,眼睁睁看着自己父母绝望并痛苦死去,只有冷漠。

    她并非有强大神经可以抑制尖刀入体的痛苦,也并非热血无情而残杀父母。

    只因为曾几何时,身为奴仆之后,她已没有任何对亲人的记忆,眼中只有主人。

    因此她心甘情愿,理所当然听奉于主人一切命令。

    哪怕主人要求她自残、要求她取悦主人的朋友、甚至取悦主人的狗、杀死自己的父母。

    她仍记得每当内心升起反抗主人意志之时,那道莫名的窒息罪恶感和羞愧感。

    是的,违抗一个本当是陌生人的所谓主人的命令,她会有罪恶感,所以她杀死了自己父母。

    犯了错,才会有罪恶感和羞愧感。

    可身为奴仆之时的莫名罪恶感和羞愧感,却让她犯了滔天大错。

    但到底,什么才是罪恶感和羞愧感?

    罪恶感和羞愧感的源头在哪里?

    ...

    现在,她主人已经身死多年,她恢复了自由之身,并有幸逃到了桂林地,得到了庇护,避免了再次遭受奴役的命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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